女职工因生育原因,可以享受98天产假。产假的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1、当事人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办理准生证; 3、当事人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4、生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