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分为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属于概念框架,是统领具体准则的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等内容做出的规定。
具体准则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原则;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做出的操作性规定。
会计改革与发展以坚持创新变革为基本原则。
会计改革基本内容:
1、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2、取消了会计类大、中专毕业生免试两科的规定。明确三种人(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可免试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
会计改革发展的需要。
以信息化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为主线,以标准化为基础,以数字化为突破口,引导和规范我国会计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人才建设等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
具体包括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会计信息化制度规范持续完善、会计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会计数据价值得到有效发挥、会计监管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等六个子目标,以及加快建立会计数据标准体系等九项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