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需要啊。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只要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个单位替员工购买社保并且单位应当承担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它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所以说企业单位是无条件的一位员工承担部分缴纳费用的。
那么,既然它是一种无条件的法定义务所以员工本人离职以后也不应当追究。企业所承担那部分比例的费用因为本身在合同期间这名员工已经为这家企业做了自己应该做的贡献得到了自己的回报,也就是工资待遇和社保待遇这是依法所得的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不应该干预更不应该追缴。
公司一般在办理离职的那个月或是下个月就会办理停保的了。正常不需要员工退回,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员工没有按照离职流程走,就是不通知,突然不来上班,也没说清楚离职的那种情况,需要自己跟人事部沟通。
不需要退回公司,社保本身就是你上班的福利待遇
从公司离职后社保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