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同是指出卖人授权买受人为某区域(如省、市、县)的独家经销商,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取得独家经销的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买受人如无低价销货、越区销售或未完成销售任务等行为,保证金返还给买受人,双方以订单来确认每批货物的数量、价款等的一种合同。
更换经销商的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的身份和联系信息、原经销商和新经销商的详细信息、更换经销商的原因、更换经销商的时间和地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并在需要时提供法律保护。最后,协议应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保其有效性。
需要作废之前的经销商协议,更换新的经销商信息,签字盖章
与原经销商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与新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前者是总的销售协议,后者是下一级销售协议。
当事人双方如果不签订书面的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很难主张权利。
作为经销商可以要求与对方签订书面的合同,用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如果对方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经销商可以拒绝与对方进行业务往来,或者采用录音的形式固定双方协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