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号令房屋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务院103号令是一份法规文件,它规定了国家对因过失而造成的损害应当支付的补偿标准。全文主要内容包括:
1.对因公事死亡的人员所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2.对因公致残的人员,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分别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生活补贴的标准。
3.对因公牺牲的人员家庭成员的抚养、供养和抚恤补助金的标准。
4.对因公受伤或者患病,需要治疗费、住院费等方面的花费,给予报销的标准。根据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国务院103号令主要是要保障因公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人员或其家属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