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听证是指在解决重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时,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情况通报、解惑答疑、相互质辨。听证时,听证双方经过协商,可以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或双方认可对化解信访事项有积极作用的第三方人士到场听证,并发表意见。
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
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
信访听证是指在解决重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时,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情况通报、解惑答疑、相互质辨。听证时,听证双方经过协商,可以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或双方认可对化解信访事项有积极作用的第三方人士到场听证,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