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
由败诉方承担。民事纠纷的伤残程度鉴定,由法院指派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原告方预付鉴定费,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民事证据材料,判决被告败诉的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
由伤情申请鉴定者预先缴纳。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对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由当事人缴纳
申请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法医做的,不收费。而伤残鉴定收费,这不是一回事。
伤情鉴定在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审请伤情鉴定的时间越早越好,费用可以先自己付,
一般情况下是由县一级或者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医进行鉴定,鉴定是不收取费用的。伤情鉴定,也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有一些地区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鉴定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委托,费用也是由公安机关负担。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鉴定伤情要看伤情被导致的原因,是工伤还是意外伤害,如果因鉴定人自己原因导致的,那么一般自行承担,如果因为工伤或他人的原因由他人和工作单位负责。
需要自己预先垫付鉴定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精神,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待案件处理以后,由败诉方承担。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司法机关,比如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那么鉴定费用由有关单位给付。
如果是个人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的,那么这个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