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具户籍证明,一般由被出具人(也就是你自己)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这里一定要注意,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
2、现在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居民办事,出具户籍证明时,被出具人需要将户口本的【户主页】、【被出具人页】放在一张A4纸上一起复印后带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查看户籍系统之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户的户籍专用公章,即为户籍证明了。
一般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户口本遗失,但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临时作为户籍证明使用。如果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相关证件。
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现在不用开户籍证明了,因为户口簿(或身份证)就可以作为户籍证明使用,如果户口簿或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或开具临时身份证证明。
如果我们需要开具户籍证明的,就需要你到当地的派出所,带上你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帮助你出去就可以了。
一般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户口本遗失,但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临时作为户籍证明使用。如果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