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我国
《继承法》
中这样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九条 继承权
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
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
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诉讼。所以,完全可以继承的,立遗嘱了,按照遗嘱分配,没立遗嘱,继承法里有详细的规定!
这个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定的。子女给父母买房子,如果这个房子是直接落户到父母的名下,也没有什么公证处的遗嘱的。这就是你父母的房子,你的兄弟姐妹都是有权继承的。
如果这套房子是你买的,在你的名下,可以有证据是你全款买的,或者有遗嘱的,那你的兄弟姐妹就不能继承。
子女给父母买房兄弟姐妹有没有权利继承,这要看是谁的兄弟姐妹,如果是指父母的兄弟姐妹,那这些人与房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因父母的兄弟姐妹不属于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是买房子女的兄弟姐妹,从原则上来应该是谁出钱谁受益,或者是以父母立下的遗嘱为准。
子女给父母买房要说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权。这取决于当时买房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假如当初买房纯属是给父母用来养老住房,而产权证上登记的时当时出资买房子女的名字。这样来说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如果买房当初都是兄弟姐妹共同出资的话,那大家都有继承权
这个问题要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有多个子女的家庭,如果其中一个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子,关于这个房子其他兄弟姐妹能不能继承的问题,要看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子是谁的名字,如果房产在父母名下,就属于遗产,其他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如果房子是在出资的子女名下,其他兄弟姐妹就不能继承。
子女给父母买房,兄弟姐妹应该没有继承权。谁买的房,将来这个房子就是谁的。当时买的时候都应该注明房产的归属,避免父母去世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兄弟姐妹也没有权利去争夺财产,因为当时你没有出钱出力。
因为房产兄弟姐妹闹翻的太多了,所以趁着父母健在,把房子的归属都处理好了为好。
子女给父母买房兄弟姐妹是无权继承的,子女给父母买的房,如果是父母亲都不在了必须是由他们的子女继承,父母的兄弟姐妹是没有权利继承的,只有父母去世后,他们的子女都不在了,而且他们的子女也没有后代了,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由兄弟姐妹继承。
子女给父母买房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这个问题是要看子女买的房子是写了谁的名字,要是写的父母名字,兄弟姐妹就有继承权,要是写的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只居住在此,那么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看产权是谁的了,不知道我回答的对不对呢?
:继承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因此,首先要父母死亡,其次要房产是登记在父母名下,再次,需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参与继承,包括父母的父母和自己的兄弟姐妹,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房产登记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看房产证是谁的名,是父母的名字就有权继承,是自己的名字就没有权继承
买的房子如果是你的名字的话,别的兄弟姐妹当然不能继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