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治安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申请暂缓执行的同,就需要交纳每日200元的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暂缓执行的保证金为每天二百元。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被拘留人案件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行政拘留的罚款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交纳:
现金支付:您可以携带相应金额的现金到指定的交款地点,如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窗口,直接支付罚款金额。
银行转账:有些地方提供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罚款支付。您可以向相关机构咨询具体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罚款金额汇入指定账户。
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部分地区也支持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进行罚款支付。您可以在相关支付平台上搜索并选择相应的罚款支付功能,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
请注意,具体的交款方式可能因地区和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接到行政拘留罚款通知后,仔细阅读通知中的交款说明,并按照要求进行支付。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的交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我的个人看法如下,我认为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有以下的几个几种交款方式,一是可以带现金去公安局交,二是可以去银行交
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决定时,罚款有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当场缴纳,
二是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拘留期间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