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顺序你自己可以调整的,并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都会约定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因为建筑工程合同不比其他简单的买卖合同,都是比较复杂的合同,尤其是经过招标的大型建筑工程合同,如果是没有招标的一些比较小的合同,仅仅就只有一个合同文件,则不存在什么解顺序的问题了。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释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以上的顺序你是可以调整的,比如将专用条款放在投标书之前。
1、监理合同文件没有优先解释顺序。
2、因为施工合同有优先解释顺序,而监理合同文件没有,所以顺序就无所谓了。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内所涉及的词语定义和遵循的法规;
(二)监理人的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四)监理人的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六)监理人的责任;
(七)委托人的责任;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九)监理报酬;
(十)其他;(十
一)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