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错误”,此语的对象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作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判决的一审法院。
“适用法律错误”,指的是作出处罚决定、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所指的核定事实不相符合或者引用错误。
“适用法律错误”,在行政诉讼案中,由法院判决决定;在民事、刑事案中,通常由二审法院裁定。
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所发生的行政违法情形之一。指行政决定的意思与它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意志之间不具有同向性、对应性和针对性,违反了法律依据规范的要求。
如对事件定性错误;无法律依据;内容直接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等等。